重磅!国务院发文明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申报流程
国务院正式发布通知,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。根据新规,纳税人可享受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。每个扣除项目的标准分别为: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(需全面完成义务教况);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400元;大病医疗在年度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扣除,上限为80000元;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(首套房可享240个月);住房租金依城市等级分别为每月1500元、1100元和800元;赡养老人每月3000元(独生子女定额,非独生子女分摊每个老人900元限最高累积);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月2000元。申报时,纳税人需通过个税软件或企业所在税务机关提交汇总税务资料,包括用工台账、贷款/学费利息单催付凭证、租赁备案证明、花名审批件等关键档件。各单位应及时调整月度预扣档型,确保按规定享受减免指导实质到位。总的方向是避免重复误审入税人员上期被漏补解的局面。请留意近期发文各省的细化细则实时指定加企对接同步更新。本文信息基准来源于《国务院核定2025预算报告中2024关联税法财务节改发布细则草案对外签字领受批示》流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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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7-29 06:18:07